再生资源回收备案登记

再生资源回收备案登记

《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》(商务部、国家发展委、公安部、原建设部、原工商总局、原环保总局2007年第8号)第七条规定,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,应在取得营业执照30日内,向登记注册地工商行政部门的同级商务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备案‌